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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数据库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标准文本及增补公告开发而成,查询结果仅供参考,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确定,请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
关于批准紫甘薯色素等9种食品添加剂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6号)、
关于批准焦磷酸一氢三钠等5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5号)、
关于批准叶绿素铜等2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3年第2号)、
关于批准酸式焦磷酸钙等3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3年第5号) 、
关于批准聚偏磷酸钾作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3年 第8号)、
关于批准抗坏血酸钠等8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用量的公告(2013年第11号)、
关于批准L-蛋氨酰甘氨酸盐酸盐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及3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的公告(2014年第3号)、
关于海藻酸钙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2016年第8号)、
关于抗坏血酸棕榈酸酯(酶法)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2016年第9号)、
关于食品用香料新品种9-癸烯-2-酮、茶多酚等7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和食品营养强化剂钙扩大使用范围的公告(2016年第14号)、
关于爱德万甜等6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 (又名甜蜜素)等6种食品添加剂扩大用量和使用范围的公告(2017年第8号)、
关于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6S-5-甲基四氢叶酸钙以及氮气等8种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的公告(2017年第13号)、
关于(±)-1-环己基乙醇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2018年第8号)、
关于弯曲乳杆菌等24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19年第2号)、
关于可溶性大豆多糖等19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19年第4号)、
关于葡糖淀粉酶等28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19年第6号)、
关于瑞士乳杆菌R0052等53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0年第4号)、
关于蛋白质谷氨酰胺酶等21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0年第6号)、
关于蝉花子实体(人工培植)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0年第9号)、
关于α-淀粉酶等16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1年第2号)、
关于莱茵衣藻等36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2年第2号)、
关于蓝莓花色苷等14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3年第3号)、
关于桃胶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3年第8号)、
关于石斛原球茎等23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4年第2号)、
关于拟微球藻油等12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4年第5号)
为准。
1 术语和定义 1.1营养强化剂 为了增加食品的营养成分(价值)而加入到食品中的天然或人工合成的营养素和其他营养成分。 1.2营养素 食物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包括 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维生素等。 1.3其他营养成分 除营养素以外的具有营养和(或)生理功能的其他食物成分。 1.4特殊膳食用食品 为满足特殊的身体或生理状况和(或)满足疾病、紊乱等状态下的特殊膳食需求,专门加工或配 方的食品。 这类食品的营养素和(或)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有显著不同。 2 营养强化的主要目的 2.1 弥补食品在正常加工、储存时造成的营养素损失。 2.2 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有相当规模的人群出现某些营养素摄入水平低或缺乏,通过强化可以改善 其摄入水平低或缺乏导致的健康影响。 2.3 某些人群由于饮食习惯和(或)其他原因可能出现某些营养素摄入量水平低或缺乏,通过强化可 以改善其摄入水平低或缺乏导致的健康影响。 2.4 补充和调整特殊膳食用食品中营养素和(或)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 3 使用营养强化剂的要求 3.1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不应导致人群食用后营养素及其他营养成分摄入过量或不均衡,不应导致任何 营养素及其他营养成分的代谢异常。 3.2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不应鼓励和引导与国家营养政策相悖的食品消费模式。 3.3 添加到食品中的营养强化剂应能在特定的储存、运输和食用条件下保持质量的稳定。 3.4 添加到食品中的营养强化剂不应导致食品一般特性如色泽、滋味、气味、烹调特性等发生明显不 良改变。 3.5 不应通过使用营养强化剂夸大食品中某一营养成分的含量或作用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4 可强化食品类别的选择要求 4.1 应选择目标人群普遍消费且容易获得的食品进行强化。 4.2 作为强化载体的食品消费量应相对比较稳定。 4.3 我国居民膳食指南中提倡减少食用的食品不宜作为强化的载体。 5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规定 5.1 营养强化剂在食品中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允许使用的化合物来源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5.2 特殊膳食用食品中营养素及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按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允许使用的营 养强化剂及化合物来源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和(或)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 6 食品类别(名称)说明 食品类别(名称)说明用于界定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范围,只适用于本标准,见附录D。 如允许某 一营养强化剂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名称)时,则允许其应用于该类别下的所有类别食品,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