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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氨酸
营养强化剂 精氨酸
化合物来源 L-精氨酸、L-盐酸精氨酸、L-精氨酸-天冬氨酸
应用范围 允许用于特殊膳食用食品
备注 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特殊膳食用食品中氨基酸管理的公告(2023年 第11号)增补
  特殊膳食用食品标法及公告中含量要求
  精氨酸  在各食品类别(名称)中的含量要求
食品名称 化合物来源 含量要求 来源 备注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L-精氨酸、L-盐酸精氨酸、L-精氨酸-天冬氨酸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特殊膳食用食品中氨基酸管理的公告(2023年 第11号) 不得使用非食用的动植物原料作为单体氨基酸的来源。
只要适用,无论是氨基酸的游离状态、含水或不含水状态,以及氨基酸的盐酸化合物、钠盐和钾盐均可使用。